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芜政办[2007]64号
市人事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统一办理毕业生入市就业报到、户口挂靠等手续,方便已落实就业岗位的高校毕业生落户,并可以实行先落户后就业。
对离校后回到原籍的未就业毕业生,市人事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生源信息登记工作和失业登记,为他们提供免费的档案保管、就业推荐服务。积极开展就业培训、咨询,帮助未就业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积极组织毕业生“双选会”,提供供需见面平台,尽快实现就业。
离校后回原籍的困难家庭未就业毕业生要优先安排进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给予见习补贴,并实施重点帮助,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帮助。
关于我市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意见
芜高就业[2007]2号
凡芜湖市生源,毕业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办理过未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参加就业见习培训的,经审核符合见习培训条件的,均可成为见习培训的备选对象。
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收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可优先确定为见习对象。
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
芜市办[2006]32号
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统筹高校毕业生市场、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设,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定期举办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专场招聘会。全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建立毕业生储备制度,设立毕业生储备库和市区生源未就业毕业生库,把我市紧缺专业的毕业生入库统一管理。建立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人才库,完善就业信息平台。免费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各项就业服务,开展就业培训和就业讲座,所有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求职应聘一律免收门票费,针对毕业生的专场招聘会,对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全部免费,免费为未就业的毕业生进行档案保管。